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
2015-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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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2015年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工作重點做出明確部署,細化制定了4方面18條共102項具體任務,強調構建放、管、治的質量工作格局,夯實質量工作基礎。 一是突出強調簡政放權,充分發揮企業的質量主體作用。進一步減少和下放質量安全準入類行政審批事項。研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組織開展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活動,支持企業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質量首負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二是明確要求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質量安全執法部門間的協作,推進信息共享,形成質量安全監管合力。建立產品傷害監測體系,構建農產品和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網絡。在重大工程領域推動實施重大設備監理制度。對重大水利工程實施質量安全巡查機制。開展電子商務質量誠信提升行動。圍繞京津冀一體化和長三角戰略,實施開展京津冀、華東地區重點城市公共服務質量監測。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計劃。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三是高度重視推動社會共治,要求形成推動質量提升的合力。繼續開展省級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指導地方政府將質量工作納入市縣績效考核范圍。推動實施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探索建立質量安全多元救濟機制和產品侵權責任賠償制度。加快構建質量社會共治機制。開展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創建活動。曝光質量突出問題和質量案件事件,強化違法廣告案件查辦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 四是提出要加強質量基礎工作,為質量升級提供支撐。充分發揮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的質量基礎作用。加強質量教育和文化建設。完善質量法律法規體系。(中國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