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
發布時間:
2016-07-18 00:00
來源: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鞏固和擴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為企業開辦和成長提供便利化服務,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增加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推進這項改革要遵循標準統一規范、信息共享互認、流程簡化優化、服務便捷高效的指導原則。
《通知》明確了五個方面的重點任務。一是完善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二是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互認。制定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和共享平臺,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三是做好登記模式轉換銜接工作。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沒有發放和已經取消統計登記證的地方通過與統計機構信息共享的方式做好銜接。四是推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廣泛應用。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五是加強辦事窗口能力建設。加強業務培訓,使辦事窗口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進一步完善辦事窗口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效率。
《通知》強調,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要加強督促檢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國務院適時組織專項督查。要加強宣傳引導,讓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推動改革落地見效的良好氛圍。(新華社)
下一頁
下一頁